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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停車位、增設停車位、獎勵停車位,3種車位一次搞懂--俊寬桃園房仲

當我們花一大筆金額購買車位時,可以發現不同類型的車位產權,可否單獨買賣或是轉租都有所不同,所以一定要特別注意買房的小細節,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

停車位通常可分三種形式:「法定停車位」、「增設停車位」與「獎勵停車位」。




法定停車位

大部分的車位都屬於這一類型,它是按照大樓的樓地板面積的多寡,依規定設置的,目前這種車位只能以「公設」形式登記,不得以主建物方式登記產權。


政府為了解決產權登記紊亂問題,從80年9月18日以後取得建造執照的社區大樓,一律規定要以「公設」方式登記產權,又會分成「大公」和「小公」。


1.若登記為大公,由社區全體住戶共同持有產權,使用權屬於全體住戶,需要共同協商車位的使用方式,大多數會採用抽籤或者每季、每年輪流停車等。


2.若登記小公,是以分管協議方式,將特定範圍的使用權指定給特定住戶使用,車位雖然是購買車位的所有權人共有,但會是彼此分擔持分,不會有獨立車位權狀,而且為了方便住戶管理車位,通常建商在辦理建物保存登記時,公設坪數會加計車位坪數,以登記車位編號方式註明。


目前多數車位屬於小公,若日後表示不需要車位時,因為沒有獨立權狀的原因,之後想要轉售時,必須與主建物一併移轉,只能賣給同社區的所有權人,不得賣給外部的其他人


「法定停車位」被歸在公設裡,並會在建物權狀內載明編號。陳建宇攝

(資料來源:https//goo.gl/zeKJgG)


增設停車位

這是指在法定停車位以外,建商以剩餘的樓地板面積,在規定內自行加設停車位,可以公設或是主建物的方式登記產權。


但如果「增設停車位」與「法定停車位」在構造與使用上有明顯差別,例如:建商讓增設停車位擁有「獨立區域」、「自己的出入口」,且「有編列門牌」,就可以有獨立產權與獨立權狀,這樣就可以移轉出售產權給社區大樓以外的任何人。


奬勵停車位

這是政府為了解決停車問題,所以用增加建商興建房屋樓地板面積的方式,鼓勵建商在蓋房子的時候,可以額外增設停車位讓大眾使用,這種車位就是獎勵停車位。


獎勵停車位的登記規則與增設停車位一樣,如果獎勵停車位跟法定停車位同一樓層,就只能用「公設方式」登記,不能賣給社區住戶外的人,但如果獎勵停車位與法定停車位沒有在同樓層,而且獎勵停車位有「獨立區域」、「自己的出入口」、「編列門牌」時,這樣獎勵停車位就可以擁有獨立產權與獨立權狀,就能賣給任何人。


「增設停車位」與「獎勵停車位」最大的差別就是獎勵停車位使用權並非專有,必須提供給「公眾使用,所以使用權除了購買人之外,其餘民眾也有使用權利,


「增設停車位」或「獎勵停車位」則可具有獨立產權,並有權狀。陳建宇攝

(資料來源:https//goo.gl/zeKJgG)


以上3種車位的說明就到這裡,俊寬在這邊提醒大家,在購買車位時,一定要搞清楚自家的車位屬於哪一種車位,車位產權又被登記在大公、小公、主建物的哪裡?最重要就是停車位的權利範圍屬於使用權還是所有權?


每一種車位都可以為日後脫售房屋時,為你帶來加分或是減分的作用,所以各位在購屋時,同時也要慎選停車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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